寧夏新聞網 王小梅
2010-10-15 13:16:00 作者: 來源:大眾網
寧夏新聞網 王小梅
個人簡介:
王小梅,2003年參加工作,同年應聘到報紙從事記者編輯,2006年應聘到網站,一直在網站從事編輯工作,F為寧夏新聞網和寧夏手機報編輯。
寧夏新聞網簡介:
2003年1月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重點新聞網站——寧夏新聞網開通測試版。
2003年3月12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批準寧夏新聞網從事登載新聞業(yè)務(國新辦發(fā)函[2003]18號)。
2003年5月1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黨委辦公廳確定寧夏日報、寧夏人民廣播電臺、寧夏電視臺、寧夏新聞網4家為“自治區(qū)主要新聞媒體”(寧黨辦 [2003]20號)。
2009年8月2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寧夏新聞網整合組建方案》(寧黨辦[2009]92號),明確要求:“整合區(qū)屬新聞網站、行業(yè)網頁資源,整合寧夏網、寧夏新聞網,組建新的寧夏新聞網,由寧夏日報報業(yè)集團管理,對自治區(qū)黨委、政府負責,區(qū)直各部門自辦的行業(yè)宣傳網頁可統(tǒng)一委托寧夏新聞網代辦代管”;“寧夏新聞網作為自治區(qū)三大主要新聞媒體之一,參加或列席自治區(qū)黨委、政府有關會議并進行采訪報道”。
相關閱讀
您對其他相關新聞感興趣,請在這里搜索

大眾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1、大眾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未經大眾網的書面許可,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大眾網的各項資源轉載、復制、編輯或發(fā)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場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資訊散發(fā)給其他方,不可把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務器或文檔中作鏡像復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眾網的任何資源。若有意轉載本站信息資料,必需取得大眾網書面授權。
2、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大眾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大眾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轉載其他媒體之稿件,意在為公眾提供免費服務。如稿件版權單位或個人不想在本網發(fā)布,可與本網聯系,本網視情況可立即將其撤除。
4、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30日內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