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立法保護"活化石" 砍伐古樹名木處10倍罰款
2012-01-15 08:06:00 我要評論
李占江 來源:大眾網(wǎng)—大眾日報[提要] 在1月13日閉會的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濟南市城市綠化條例》被審查批準,根據(jù)該條例,砍伐古樹名木的,將按每株評估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撤ス艠涿镜,由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部門按每株評估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
本報濟南訊 在1月13日閉會的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濟南市城市綠化條例》被審查批準,根據(jù)該條例,砍伐古樹名木的,將按每株評估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
條例規(guī)定,樹冠外緣以外五米的區(qū)域都屬于古樹名木保護范圍,嚴禁砍伐古樹名木,禁止擅自遷移古樹名木,特別是三百年以上、特別珍稀或者具有重要歷史價值和紀念意義的古樹名木,因特殊原因需要遷移的必須報批。
砍伐古樹名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部門按每株評估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而未對古樹名木采取避讓和保護措施,造成古樹名木死亡的,按每株評估價格的5倍處以罰款。而砍伐、移植古樹名木或者在建設(shè)項目施工中致使其受到損失或者死亡的古樹名木,其價值由評估機構(gòu)評估,并向社會公示。
據(jù)悉,《濟南市城市綠化條例》將于6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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