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前日,廈門的黃小姐穿了件ONLY品牌的新衣服去上班,可到了公司,有同事指著其衣服背后的英文單詞,讓黃小姐去查一下。黃小姐立即查了印在衣服背面下擺上的英文“streetgirl”一詞,而詞典上的解釋竟是“妓女”。為此,黃小姐向廈門湖里工商局12315進行了投訴。
據《廈門商報》報道,昨日,記者隨工商執(zhí)法人員來到位于SM城市廣場一樓的ONLY品牌店,在該店內,印有“streetgirl”標識的服裝有兩款,均在衣服背面的下擺上用較大字體寫著“streetgirl”,一共有16件。
這兩款衣服原價分別是149元、179元,有白、綠、灰三種顏色。工商執(zhí)法人員表示,因為這些衣服對消費者的人格尊嚴造成一定的影響,所以依照相關法規(guī)對其進行了暫扣,將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ONLY品牌是來自歐洲丹麥的知名品牌,主要消費群體為20歲左右的年輕人。(林艷)
北京辦事處未接到投訴
記者從生產ONLY服裝的綾致時裝公司北京辦事處獲悉,印有“streetgirl”一詞的服裝在北京專賣店也有銷售,但沒接到過類似投訴。
一位任姓工作人員表示,這個單詞的含義之一可理解為“街頭女孩”,ONLY有不少街頭化風格的服裝。對廈門媒體的報道,綾致公司是不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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