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一明確要求,對引領我國司法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以司法公正筑牢社會公正之根、國家法治之基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
全會提出,“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司法公正最終要靠制度來保障。不少法學界專家認為,只有繼續(xù)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保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并堅持以公開打造透明司法,才能讓司法腐敗無處藏身。
山東政法學院 刑事司法院 院長 劉炳君 解決影響司法機關獨立、公正、權威的司法的一些制度,來破除目前大家社會上普遍詬病的地方保護主義問題 所以說這一次從體制上 做了一些很好的制度建設
全會還就如何保障和實現(xiàn)司法公正,提出了更為清晰、具體的舉措,要求既要保證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又要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jiān)督和司法人員的追責。
山東大學 法學院教授 肖金明 包括限制領導干部 對司法活動 司法辦案 進行干涉 另外就是建立起對法官獨立行使司法職權的保護的這種機制保護的制度 如果這兩項制度如果配合起來的話呢 就可以減少 甚至杜絕 我們領導干部肆意干預司法這種現(xiàn)象 也能夠督促我們的法官 來排除各種對司法的干預 真正實現(xiàn)公正的司法 。
全會提出的優(yōu)化司法職權配置、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zhí)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等措施,也為解決“司法地方化”問題給出了治本的辦法。
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王鯤 現(xiàn)在決定把這個執(zhí)行工作從審判工作分離出來,讓法院法官們更好的做好審判工作,更好的做好裁判員工作。
濟寧市任城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 副庭長 祝士業(yè) 設立巡回法庭,和建立跨行政區(qū)劃的人民法院,可以更加有效的,解決這種質疑和人們的懷疑。
臨沂市委政法委副書記魯燕: 作為政法系統(tǒng),特別是黨委政法委,要全力支持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的行使審判權和審查權,保證政法單位呢,獨立負責,協(xié)調一致的開展工作。
除了一系列改革目標和措施,全會也在司法公正方面進行了很多理論和制度創(chuàng)新,這必將有助于建立一個開放、動態(tài)、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進一步促進公正司法。